綠燈倒數2秒急過馬路竟挨罰 網友熱議:原來閃爍綠燈有這規定!
一名女子在新北市土城區的延平街與延和路口,眼見行人號誌僅剩最後兩秒,急忙小跑步穿越馬路,卻意外被警察攔下開罰。這起事件在網路上引發廣泛討論,許多網友對於「綠燈過馬路」也會違法表示不解。
根據《ETtoday》報導,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為由開罰。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警方解釋開罰原因是「大家都停止了,只看到妳一個人在跑」。此舉讓當事人及其親友感到困惑,遂將事件分享至網路社群尋求解惑。
網友們對此反應兩極,有人支持警方嚴格執法,認為行人闖綠燈與闖紅燈同樣危險;另一派則認為警察執法過於嚴苛,尤其當事人還是跑步快速通過,相比那些慢行的路人更為安全。
Advertisements
進一步了解後,原來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第二項規定,當行人號誌的綠色燈號開始閃爍時,若尚未進入道路者,便禁止跨入。這項規定讓許多網友大呼驚訝,紛紛表示:「原來閃爍綠燈不能跨出去?」、「這下虧大了!」、「以前都不知道這規定!」。
這起事件不僅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也意外教育了許多民眾認識到這項較少人知的交通規則。大家對於這項規定的看法各異,有人認為應該更加嚴格執行,以保障行人安全;也有人覺得在實際執行上應該更有彈性。
影片來源:東森新聞 CH51。大家怎麼看這起事件呢?是否也對這項交通規定感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