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孩被拐走!活生生「抓去配冥婚」裝入棺材 警察趕到場「父母哭斷腸」:來不及了
冥婚制,是一種曾在民間流傳的恐怖婚俗,部分家庭因子女未婚早逝,為了讓亡去的孩子在陰間有伴侶相隨,便花錢購買與孩子年齡相近的女屍,進行配對合葬。
如果這類合葬得到了女性大體家屬的同意,倒也算勉強合理。但由於合適的屍體難以尋找,一些家長和媒合販子便不惜違背倫理道德,盜掘屍體,甚至有更加駭人聽聞的案例——將活人殺害後裝入棺材,演繹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劇情。
Advertisements
2004年,山西霍州市就發生了這樣一樁以活人為陪冥婚對象的驚悚案件。
2004年秋天,年僅15歲的女孩婷婷被父母安排進入本市一所寄宿制學校學習。父母一方面希望藉助學校減輕監管壓力,另一方面也希望她能在封閉環境中專心讀書。
然而,家長們萬萬沒想到,婷婷入校不到一個月,這個一向乖巧聽話的女孩竟然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
大約在10月8日左右,婷婷離開了這所封閉式學校,隨後四天杳無音信。按理說,學校作為負責她安全的機構,理應嚴加看管,但他們起初竟誤以為婷婷是回家未歸。等家長接到通知後,雙方才意識到孩子失蹤,隨後立刻報了警。
Advertisements
一般來說,15歲女孩失蹤,最常見的可能是被人口販子拐賣到偏遠地區,賣給當地光棍作妻。父母也曾懷疑此種情況,但調查結果卻遠比想象更令人震驚。
根據案發當日婷婷同學的回憶,學校突然來了一名自稱是婷婷親戚的中年婦女。見面時她神色慌張,謊稱「你爸爸出車禍了!」
此話一出,婷婷心急如焚,連請假都沒來得及,立刻離開學校趕往所謂的醫院看望父親。
但事實上,婷婷的父親那時根本正常上班,並無車禍發生。那名「親戚」利用了父女之間的訊息差,成功騙走了婷婷。
Advertisements
在同學們的回憶和線索下,這名「親戚」的身份被揭露,她名叫湯素梅。雖然與婷婷沒有血緣關係,但確實有所交往。湯素梅的女兒曾是婷婷的同學,她的住處就在婷婷家附近的村莊,因此婷婷輕易相信了對方的話。
警方依此線索很快鎖定了湯素梅為重大嫌疑人。但面對警方詢問,她百般抵賴,接連編造謊言,試圖引導調查方向偏離真相。
直到謊言支撐不住,湯素梅才在強大壓力下交代真相——婷婷已經死亡,屍體被與一名洪洞市剛去世不久的男子合葬。
這一消息如晴天霹靂般擊碎了婷婷一家的希望。警方在洪洞市一處荒涼郊外發現一座嶄新的墳墓,打開後映入眼簾的是一具穿著鮮艷紅色禮服的女屍,一股詭異的氣息頓時瀰漫開來。
Advertisements
僅十多天前還活潑可愛的15歲女孩,如今變成了一具腐爛的屍體。與屍體強烈反差的是那套紅色禮服,色澤鮮艷,毫無褶皺痕迹,顯得格外刺眼。
而在婷婷旁邊的男屍,正是湯素梅口中與婷婷「結婚」的那名男子。
據湯素梅交代,她之所以下此毒手,是因為附近村子裡一名未成年少年剛去世,少年家屬開價兩萬元想買女屍為兒子配陰婚,湯素梅看中了其中商機,決定從中牟利。
Advertisements
原來案發前,洪洞市發生了一起致14歲男孩死亡的車禍。男孩的父親因悲痛欲絕,擔憂兒子陰間孤獨,便通過當地專門從事陰婚的媒婆,尋覓年齡相仿的女屍做配偶。
湯素梅得知此事後欣喜若狂,立即展開尋屍行動。然而,想要迅速找到一具14歲左右的女屍並非易事。縱使山西滿目荒野墳地,她也無法確定何處有合適目標,一時難以找到理想屍體。
找不到屍體,活人倒是「容易」得多。見錢眼開的湯素梅改變策略,將目標鎖定在活人身上。巧的是,她偶遇婷婷父親,意識到婷婷年齡與那男屍相符,便萌生了用活人替代的殘忍念頭。
懷揣這般恐怖想法,湯素梅來到婷婷所在的學校。她沒料到,自己隨口編造父親車禍謊言,竟順利騙出了婷婷。
Advertisements
為了制服這個單純的少女,她提前準備好安眠藥,混入水杯讓婷婷服下。無知善良的婷婷不曾懷疑,毫不猶豫地喝下了藥水,陷入對方設下的陷阱。
約在10月9日當天,婷婷徹底停止呼吸,湯素梅將她屍體交付給客戶。隨後,婷婷和男屍在陌生場所完成了一場盛大又駭人聽聞的陰婚儀式。兩具屍體分別穿上傳統喜慶的婚禮服裝,在客戶安排下安葬。
據當地村民透露,陰婚作為一項有多年歷史的老習俗,在這裡代代相傳。人們潛意識裡認為,未婚先逝者若無配偶,是對人倫的違背。
通常,配陰婚女屍的價格在一萬到五六萬不等。如果雙方家庭同意,配陰婚被看作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若附近實在找不到願意配婚的屍體,則只能採取非法手段盜掘他人屍體。當地甚至形成了成熟的陰婚產業鏈,有專門「媒婆」在其中居中牽線尋找合適屍體。
不過,大多陰婚對象都是意外身亡的,而像湯素梅這樣直接用活人替代屍體配陰婚的案件,幾乎是前所未聞的罕見慘劇。
Advertisements
陰婚作為一種古老的民俗廣泛存在於我國多地,尤其在文化普及較低的地區更為常見。人們堅信只有通過陰婚,子女才能獲得合法的祭祀權利,得以真正安息。
為此,他們往往願意高價購買女性屍體。這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利用陰婚為幌子謀取非法利益,卻不知此舉已觸犯法律。
根據我國刑法,盜墓和偷盜屍體行為構成侮辱屍體罪,犯罪者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但湯素梅案情更為惡劣。她為了獲得一萬餘元報酬,誘騙少女婷婷,還實施殺害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罪作為我國法律中最嚴重的罪名之一,直接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權。加之「殺人償命」的傳統價值觀影響,量刑通常極其嚴厲。
特別是湯素梅案情嚴重,極有可能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罰。
此外,她殺害婷婷後,將屍體售賣配陰婚,也構成侮辱屍體罪。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此罪處罰一般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人活著時受到法律保護,這無需多言。可是死去之人,僅剩軀殼,法律是否也加以保護?
實際上,侮辱屍體罪不僅是為了保護死者軀體的尊嚴,更重要的是保護尚存親屬的情感,因為該罪保護的是社會風尚和公共秩序。
雖說屍體本身無生命,但對記得逝者的家人來說,屍體承載著深厚的感情和紀念意義。
幾十年來高速發展的經濟,使人們愈發關注自身生活,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日漸冷淡。湯素梅所關注的只是謀生問題,根本不顧婷婷生命的寶貴。
如今,湯素梅犯罪事實清晰,數罪併罰,等待她的只有法律的嚴懲。
文章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