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宣布罹癌!16歲少女「治療12天後身亡」  醫生「一看她手機」錯愕:催命符

  • author John doe
  • 2026-04-08

文| 熊志

近日,馬女士向媒體求助,自己的女兒確診了膠質瘤,今年八月份,她帶著女兒去醫院複查,「醫生說孩子還能活12—18個月」。後來刷視頻看到有一家醫療機構,承諾「可以將腫瘤徹底清除乾淨」,結果去那治療12天後,女兒就不幸去世了。

輕信了虛假醫療宣傳,花費重金接受治療,結果落得「人財兩空」,馬女士的遭遇著實令人同情,也將短視頻醫療廣告亂象推向輿論風口浪尖。

《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規定,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今年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醫療廣告認定指南》,對「什麼是醫療廣告」進行了回答,對醫療廣告發布主體作出了嚴格限定,為規範醫療廣告市場劃定了清晰的邊界。

不得含有治癒率、功效保證,不違反醫學常識,理應成為醫療廣告宣傳的基本規範。然而,這樣的規定,卻在現實中屢屢被突破。

才剛宣布罹癌!16歲少女「治療12天後身亡」  醫生「一看她手機」錯愕:催命符

專業醫生表示,從馬女士提供的資料來看,馬女士女兒屬於高級別膠質瘤,愈後會比較差,大概平均生存期是一年到一年半。然而,涉事醫療機構在短視頻平台上,卻打著「膠質瘤剋星」的旗號,宣稱不打針不吃藥,就可以「將腫瘤徹底清除乾淨」。這是利用患者病急亂投醫的急切心理,營造出一種「藥到病除」的假象,把治病救人當成了精心策劃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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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憤慨的是,當馬女士告知女兒去世的噩耗時,該機構直接拉黑微信,種種行為,已經遠遠越過了醫療倫理的底線。

涉事機構的問題,還不只是虛假宣傳。據調查,這家名為「鄭州醫養康醫院有限公司」的機構,雖然是專科醫院,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中並不包含腫瘤科診療項目,根本不具備開展相關治療的資質。

在缺乏監管許可和專業能力的情況下,竟敢公開宣稱能「根治」惡性腦瘤,這無疑是對患者生命的極端漠視。

人們不禁要問,一個沒有腫瘤科資質的機構,為何能在網路上大張旗鼓地宣傳「治療癌症」?為何能輕易吸引患者並收取高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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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膽大妄為的背後,固然暴露出某些醫療機構利欲熏心,但更深層的原因,是醫療廣告監管的缺位與失靈。

事實上,類似案例並非個案。一些醫療機構為了謀取私利,無視法律法規,在短視頻等網路平台上,肆意發布誇大療效、虛假宣傳的內容,誤導患者,不僅造成經濟損失,更可能延誤正規治療,直接威脅生命安全。

在這起悲劇中,涉事醫療機構的行為,是否有虛假宣傳,是否因不當治療加速病情惡化,有待進一步調查處理。而除了無良機構的欺詐行為,平台也難辭其咎。

互聯網,尤其是短視頻平台,作為信息傳播的重要渠道,擁有龐大的用戶基數。一旦虛假醫療廣告在平台上泛濫,危害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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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平台理應建立嚴格的審核機制,涉及醫療服務的廣告,要對其內容真實性、發布者資質、診療許可等進行全面核查,確保內容合法合規。對於違規內容,理當及時下架,絕不能為流量和廣告收益而放任不管。

像涉事醫療機構,其公開資料顯示,經營範圍包括醫療美容服務、醫療服務、藥品零售、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並沒有提及腫瘤治療。平台若要核實,並不困難。而且,醫療廣告在短視頻平台發布前,按理要提供相關部門的審核證明,這一塊平台有沒有嚴格把關?

當然也不能全指望平台兜底。監管部門也需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對網路醫療廣告的日常巡查與動態監控。對違法發布廣告的機構和個人,要依法嚴懲,形成有效震懾。

才剛宣布罹癌!16歲少女「治療12天後身亡」  醫生「一看她手機」錯愕:催命符

一個花季少女就這麼離去,我們不應苛責母親「病急亂投醫」的選擇。在生死面前,任何一位家長都可能做出類似的決定。

真正需要反思的,是為何虛假宣傳能輕易穿透心理防線,為何缺乏相應資質的機構,能在網路平台上公然行騙?

健康無小事,醫療廣告中的每一個字,都可能關乎生死。唯有讓監管長出牙齒,讓平台守住底線,才能避免下一個家庭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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