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遺贈稅增「大老婆條款」!行政院拍板修法

  • author John doe
  • 2026-07-30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行政院於今日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針對往生者在過世前兩年內贈送給特定親屬的財產,將依照受贈財產在總遺產中的占比,由各受贈人分別承擔相應的遺產稅負,藉此防堵透過生前贈與來規避遺產稅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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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VBS


此次修法源於去年十月的憲法法庭判決第十一號案件。該案例中,陳姓男子除了元配與婚生子女外,另育有一名非婚生女兒。陳男在離世前一年將價值三億元的高額股票贈與元配,依法須併入遺產課稅,然而元配與其他子女全數拋棄繼承,導致年幼的非婚生女兒獨自面對巨額稅款。憲法法庭認定,現行法規對於生前贈與配偶財產如何分擔遺產稅欠缺明確規範,且配偶受贈財產缺乏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扣除規定,判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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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奇摩新聞


財政部說明,修正草案第六條新增規定,往生者在過世前兩年內贈與配偶、各順位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若併入遺產課稅時,將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的比例計算應繳稅額,由各受贈人負擔,且以受贈財產為繳納上限。此外,修正條文也增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方式,將往生者過世前兩年贈與配偶的財產視為現存財產,且受贈財產不得用於履行給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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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ETtoday


另外,修法也刪除遺產稅須達三十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並調整分期繳納的利息計算基準。同時新增繼承人可採多數決方式使用遺產中的存款繳稅,而受贈人若要以遺產抵繳稅額,則需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財政部強調,此次修法可維護繼承人與受贈人的財產權及租稅公平,將積極與立法院溝通,盼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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