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害員工上吊亡!謝宜容霸凌案「2大過免職撤銷」法官曝原因

  • author John doe
  • 2026-09-04

前勞動部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案出現重大轉折!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勞動部對謝宜容的免職處分,法官痛批整個懲處程序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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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YOUTUBE


事件起因於2024年11月4日,謝宜容擔任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期間,一名吳姓部屬被發現在辦公室內自縊身亡。勞動部隨後在11月19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失當、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不佳,涉嫌職場霸凌情節嚴重,於11月21日核定一次記2大過免職,確定前須先停職。謝宜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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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發現,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在2024年11月20日下午2點多於立法院備詢時,就已表態將對謝宜容記2大過處分,但當時相關會議根本尚未討論與決議,等於「未審先判」,使得考績會議淪為形式。法官引用拉丁法律格言「兼聽另一方意見」,強調正當程序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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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嚴重的是,無論勞發署或勞動部召開的考績會,都沒有依法通知謝宜容到場陳述意見,已經剝奪其程序基本權利。法官認為,主管的職務要求與職場霸凌如何區分,必須由勞發署考績委員會親自聽取當事人說明才能形成完整心證,不能僅靠事後的復審答辯來補正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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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民視


法官更指出,作為懲處依據的勞動部調查報告內容自相矛盾,報告中明載無法證明吳男生前「有遭長官職場霸凌情事」,離退職員工較高僅因「過度要求行為」,卻最終認定謝宜容構成職場霸凌,事實認定顯有錯誤。因此判決撤銷免職處分及復審決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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