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赴新加坡工作! 年輕女孩「愛上大28歲已婚上司」 交往1年「慘被奪走性命」原因曝光
2003年,20歲的中國女孩劉紅梅跟著姐姐劉紅偉來到新加坡打工。到了新加坡後,劉紅梅入職了一家電子廠,工作期間,劉紅梅居然愛上了比自己大了28歲的華裔上司梁少初。就是這樣的不倫戀,最終只維持了1年多的時間。2005年6月15日,22歲的劉紅梅慘遭50歲的梁少初殺害,之後還被分屍丟棄。中國女孩慘死他國,這起案件在當時引起了中新兩國的轟動,那麼梁少初為何要殺死自己的情人呢?

梁少初和劉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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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9月14日,劉紅梅出生於黑龍江省勃利縣的一個普通工人家庭裡,她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劉紅梅兄弟姐妹4人,有兩個姐姐和一個弟弟。雖然家裡人口眾多,但父母都有工作,每個月的工資也能養活4個孩子,小時候的劉紅梅要比大多數同齡人過得富足。
1998年,由於工作調動,劉紅梅一家人從黑龍江遷入到了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富鋒鎮。此時,剛剛初中畢業的劉紅梅也選擇了輟學,輟學後,劉紅梅一直在市裡打工。因為沒多少文化,她做了很多苦力活,包括後廚洗碗工,飯店服務員等。
後來,劉紅梅聽聞朋友去了新加坡打工,並且那裡的工資非常高,於是她也有了到新加坡打工的想法,知道新加坡的官方語言是英語,於是劉紅梅也開始學起了英語。

劉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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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夏天,劉紅梅還進入吉林外國語大學學習英語,經過兩年多的學習後,劉紅梅的英語進步快速,她也掌握了大量的單詞辭彙。
2002年10月,劉紅梅找到了長春的一家勞務輸出公司,這家仲介公司主要幫助中國打工族到新加坡打工,為他們申請簽證,幫他們在新加坡找工作。
在劉紅梅準備去新加坡時,家裡根本拿不出她出國的費用,家人四處到親屬處籌錢,好不容易籌到了出國的4萬多人民幣的費用。
於是,劉紅梅在繳納了一定的費用後,和這家勞務仲介公司簽訂了合同。
2002年11月13日,劉紅梅向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申請了出國勞務護照;第二天,公安機關批准了她的護照。之後不久,劉紅梅也順利拿到了前往新加坡的打工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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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春節期間,劉紅梅和全家人過了一個團圓年,此時父母都已經退休了,年齡也大了,大姐都出嫁了,劉紅梅和二姐劉紅偉都到了婚配的年齡,但兩個人都不想和大姐一樣,隨便找個人嫁了,他們想要通過自己的努力闖出來,於是這二人一拍即合,便決定一起到新加坡到過年。
2003年,春節剛過,劉紅梅便和姐姐劉紅偉來到了新加坡,到了新加坡以後,劉紅偉進入一家酒店裡做前台,妹妹劉紅梅則在仲介公司的安排下,進入新加坡實龍崗北的一家電子工廠裡擔任操作員。
而也是在這裡,劉紅梅遇到了大28歲的男上司梁少初,誰也沒想到,這兩個相差28歲的男女居然發生了一段不倫戀。

梁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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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少初,1955年4月19日出生在新加坡的一個普通華人家庭裡,梁少初還有一個雙胞胎弟弟,兄弟倆在父母的呵護下逐漸成長。
大學畢業後,梁少初又用了2年的時間服兵役,退伍後,梁少出進入了新加坡電信公司,在這裡,他連續工作了20年。
在這20年間,梁少初完成了結婚生子的人生大事,他和一位華人女子結婚,婚後生育了3個孩子,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案發時,大女兒已經成為了人民教師,在新加坡某小學擔任英語老師,二兒子正在新加坡某大學就讀本科,小女兒則還在上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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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鄰居和親朋眼中,梁少初是一位慈愛的父親和負責任的丈夫。
1996年,梁少初離開了工作20年的新加坡電信公司,當時他掌握了不少信息差和人脈,辭職的目的就是創業,以賺取更多錢財。
不過創業的風險非常大,即便是像梁少初這樣已經有了足夠閱歷的資深業內人士。創業僅僅 一年時間,梁少初就虧了不少錢,他最終無奈地關掉了公司,此時已經40多歲的梁少初選擇了認命,妻兒們也勸他不要創業,老老實實打工就好了,畢竟家裡也並不需要太多錢。
1997年4月,梁少初通過應聘進入了朗訊科技微電子私人有限公司工作,一進入公司,梁少初就獲得了領導的認可,他也逐漸被提拔為生產主管,後來公司重組並更名。梁少初又被調到了位於新加坡實龍崗北5道的工廠,而這裡也就是後來劉紅梅到新加坡工作的工廠。
當時,梁少初被安排上固定的夜班,每天從晚上7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不得不說,工作強度也不小,但是工資也不少,當時梁少初每個月能拿到3743新元的工資,這還不包括加班費。這些錢在當時來說,足以梁少初養活全家了,他在新加班也算是高薪階級。
2003年3月,當22歲的劉紅梅第一次來到新加坡,第一次進入實龍崗北5道的工廠,這一切她都感覺到非常陌生,好在這裡大部分都是華人,並且工廠裡的三個主管中有兩個主管都是華人,除了梁少初以外,還有時年39歲的符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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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工廠時,符儒成是劉紅梅的直系主管,他負責管理劉紅梅,在符儒成看來,劉紅梅勤勞又能幹,會用電腦、工作效率高,是工廠的模範員工。他經常安排劉紅梅加班,為的就是讓她能夠多賺些錢。但在符儒成的手下只待了不到一個月,劉紅梅就被分配到了梁少初手下。

符儒成和劉紅梅
當時,符儒成管理的部門被一分為二,這樣一來,梁少初成為了劉紅梅的直屬主管。
據劉紅梅的同事回憶,起初,梁少初作為主管,給劉紅梅帶來了諸多壓力和困難。但很快,劉紅梅就在工作中如魚得水,並且還兩次晉陞,最終成為管工梁少初的助手,兩人幾乎形影不離。雖然沒人敢在兩人面前說什麼,但是工廠裡早就傳出來了梁少初和劉紅梅的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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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關於這件事,符儒成後來回憶道,他是最早發現劉紅梅和梁少初有私情的人。
2004年7月的一個晚上,梁少初和劉紅梅一起值完班,隔天清晨7點下班,但當晚上7點再來上班時,這兩人的穿著和早上一樣,他判斷兩人根本沒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酒店。
對此,符儒成並不在乎,因為在工廠裡,男上司和女下屬的不倫戀並不少見,他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不會說三道四,更不會舉報。
但後來,梁少初和劉紅梅交往密切,也越發頻繁,甚至當著工友們的面舉止親密,甚至梁少初還公開親吻劉紅梅。
2004年9月14日,這天是劉紅梅22歲生日,梁少初非常開心,在工友們都在工作的時候,梁少初直接來到劉紅梅的身邊,當著工友的面和劉紅梅接吻,那一刻,整個工廠的工人們陷入了喧嘩。這件事在當時鬧得很大,隨後,對梁少初不滿的工人向上級舉報了。
而劉紅梅和梁少初因在工作場所的不當行為均受到公司高層的口頭警告。

其實在和梁少初戀愛前,劉紅梅也曾多次參加過相親活動。
2004年3月27日,劉紅梅在姐姐劉紅偉的陪同下來到了新加坡的一家婚姻介紹所尋求結婚對象,她的要求很簡單,只要對方是個新加坡人就可以了。
當時,婚姻介紹所的工作人員聲稱,劉紅梅性格溫柔,舉止得體,長相漂亮,身高1.6米的她身材也非常好看,總之,從外形來看,劉紅梅的身上都是優點,所以婚姻仲介連續給她介紹了5個相親對象,這其中包括公務員、創業人員、職業經理人和銀行職業。

渴望結婚的劉紅梅
劉紅梅對那個公務員興趣濃厚,也迫切想與其交往,但最終,他們沒能成為了戀人。
相親屢屢失敗的劉紅梅,卻在工作中愛上了比她大了28歲的梁少初。梁少初從最開始的施壓到後來的體貼入微,讓劉紅梅感受到了異國他鄉的關懷,最終在2004年6月份,這兩人開啟了不倫之戀。
話說回來,這次口頭警告讓劉紅梅羞愧難當,她一度在工友面前抬不起來頭,她也開始懷疑起了這段戀情,她不知道和梁少初在一起的意義是什麼,既然想要和對方結婚,不如儘快完成。
從那以後,劉紅梅經常催促梁少初,希望其和妻子離婚,把自己娶回家。
但對於梁少初來說,他和妻子的婚姻維繫了近三十年,雖然妻子人老珠黃,比不上年輕漂亮的劉紅梅,但她畢竟是自己的結髮妻子,還是三個孩子的母親,他似乎不能這麼做,如果他真的娶了劉紅梅,還可能陷入到離婚官司中,到時候,可能連工作都丟了。
而且如果他真的娶了劉紅梅,等劉紅梅拿到身份後,自己豈不是沒有任何利用價值了,說不準,到時候劉紅梅就把他一腳踹了。因此,梁少初始終沒有娶劉紅梅的打算,所以他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但與此同時,他也不想和劉紅梅分手,畢竟能讓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陪著自己,這個老色狼也感受到了年輕活力。
之後,梁少初只能想辦法穩住劉紅梅,為了討好劉紅梅,2005年1月,梁少初還帶著劉紅梅一起去租房,在租房的時候,梁少初不但幫劉紅梅簽訂了房屋合同,還幫她支付了房租。
梁少初為劉紅梅租了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為的就是兩人以後約會的時候能更方便,他們也再不用去酒店了,在出租屋裡誰都發現不了。
自從入住出租屋後,劉紅梅和女房東相處非常融洽,當女房東問她,給她繳納房租的男人是誰時,劉紅梅卻說是自己的領導,並且她還告訴女房東,自己沒有男朋友。
在女房東的印象裡,劉紅梅平時親切、友善,房間打掃得十分乾淨,並準時交房租。
不過在2005年4月,劉紅梅從出租屋搬了出來,原因是她的姐姐劉紅偉邀請她一起入住姐夫的家中。
和劉紅梅不同,劉紅偉在新加坡的經歷要順途不少,來到新加坡後不久,劉紅偉就下定決心要嫁給一個新加坡人,所以她每到周末都會去婚姻介紹所相親。
最終,劉紅偉認識了一個新加坡男子,並且很快和這個男子相戀。
2005年4月24日,劉紅偉和這個男子在新加坡訂婚,訂婚當天,劉紅梅也參加了兩人的訂婚宴。那一天,劉紅梅對於姐姐十分羨慕,她知道姐姐不僅是找到了真愛,也找到了留在新加坡的方法。
當時她的內心肯定五味雜陳,和自己戀愛的梁少初不願意為她離婚,自己想要重新找一個,卻還不是單身狀態。
在訂婚宴上,姐夫得知劉紅梅還在租房住,便告訴他,自己的房子裡有一間空屋,劉紅梅可以搬去和姐姐劉紅偉住在一起,這樣一來兩個人也能互相照顧。
就這樣,劉紅梅搬到了姐姐家中。此後,她和梁少初再約會時,就只能去酒店了,但事實上,當時的劉紅梅已經有了和梁少初分手的想法,畢竟對方不娶自己還霸佔著自己,這不是完全在浪費自己的青春嗎?
而對於姐姐劉紅偉來說,讓妹妹和自己住在一起,也是為了方便給妹妹介紹相親對象,並且自己也能照顧到妹妹,這樣也會更安全一些,但誰也沒想到,就在和妹妹入住不到2個月的時間裡,妹妹卻突然離奇失蹤了。
2005年6月15日早上7點鐘,劉紅梅從工廠下班後便離開了。按道理,當天晚上7點鐘,她應該會準時出現在工廠上夜班。但在晚上的時候,主管梁少初在點到的時候,劉紅梅並沒有應聲答到。所以,梁少初便讓工友給缺勤的劉紅梅打電話,詢問她為什麼沒有到工廠上班,但工友卻根本打不通劉紅梅的電話。

當時,工友們都以為劉紅梅是無故曠工了,也並沒有在意,但誰知,當大家再次得知劉紅梅消息的時候,她已經被分屍了。
2005年6月16日早上9點鐘左右,27歲的印度裔清潔工穆魯根·卡尼亞潘和往常一樣來到新加坡加冷河岸邊清理沙灘上的垃圾,到達河岸邊時,他偶然發現岸邊有一個被水浸泡的棕色紙箱,他走上前去察看,發現紙箱被膠帶封住,穆魯根起初以為這只是一箱垃圾,所以他便俯身拿起紙箱,打算扔到垃圾桶裡,但因為紙箱被水浸泡得太厲害了。
在他抬起的一瞬間,紙箱便完全散開了,一個綠色塑膠袋從裡面掉了出來。他定睛一看,塑膠袋裡居然裝著人體軀幹。
這可把穆魯根嚇了一大跳,他連忙扔掉手中的塑膠袋,往後退了幾步,一下子便坐在沙灘上。
緩了好一陣兒,穆魯根才回過神來,他立刻撥打了報警電話。

這樣的發現令新加坡警方意識到這是一起極度惡性的謀殺案件,在新加坡建國以來,這樣的分屍慘案每8到10年才發生一起,而這也是新加坡建國以來發生的第8起分屍案。
隨後,越來越多的警員趕赴現場,警方判斷,其他屍塊可能也在附近,所以這些警員對發現屍塊的地方進行了大規模的搜查,不久後,在 距離發現殘肢地點約200米處,警方發現了一個紅白相間的印表機包裝盒,盒內裝著一具女性被砍下的上半身軀幹,這具殘肢被塑膠袋包裹,並夾雜著一些撕碎的舊版《聯合晚報》。經比對,這兩具殘肢來自同一人。
不過因為死者的頭顱並沒有被找到,警方一時半會兒無法確認死者的身份,最終通過指紋比對,警方在6月16日下午3點鐘確認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名叫劉紅梅,時年22歲,是來自中國吉林的務工人員。在新加坡實龍崗北5道的電子工廠裡擔任操作員。

劉紅梅
有了這個信息後,新加坡警方派出幾名警員前往劉紅梅工作的工廠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獲悉,劉紅梅在6月15日早上7點鐘下班後,便再也沒有出現,本來應該在晚上7點鐘上班的她沒有出現在工廠裡,所以警方前去調查時,劉紅梅已經失蹤超過24個小時了,但當時劉紅梅的工友們和領導並沒有選擇報警。
在了解了劉紅梅的人際關係後,警方確立了兩個嫌疑人,他們分別是時年41歲的前主管符儒成和時年50歲的現主管梁少初。

符儒成
因為符儒成和被害人劉紅梅的年齡更相近,所以起初員工們都以為符儒成是兇手。在接受調查期間,符儒成感受到了巨大的冤屈,在工廠裡,一些員工誤以為他是兇手,對他指指點點,甚至還有一些員工跑來責怪符儒成,問他為何要這麼做。
這導致符儒成的情緒波動非常大,有話無處說,感覺很委屈,他很想通過媒體發出自己的聲音,但當時工廠為了不節外生枝,便對員工們下了封口令,不允許他們私自接受媒體採訪。
不過,警方在之後的調查中也很快排除了符儒成的嫌疑,在接受調查期間,符儒成的表現一直以來都很鎮定,也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不僅如此,符儒成還和警方透露,死者劉紅梅和他的同事,也就是另外一名嫌疑人梁少初有曖昧關係。
隨後,警方在調取工廠關於劉紅梅的個人檔案中也發現,檔案中記錄了劉紅梅在2004年9月14日當天,與主管梁少初當眾接吻的不良記錄,這條記錄證明,劉紅梅和梁少初的確存在曖昧關係。

自古姦情出人命,警方隨後便把梁少初列為頭號嫌疑人。而之後,當警方將梁少初帶到警局問話時,梁少初的表現也印證了警方的猜測。
當警方詢問梁少初與劉紅梅的關係時,梁少初始終堅稱,他和劉紅梅只是普通的上下級關係,即便是警方拿出證據和工廠員工的證詞時,梁少初仍然不承認兩人的關係。不僅如此,梁少初還控訴警方不要隨意猜測。
與此同時,警方發現,在整個問詢過程中,梁少初表現的很緊張,他的兩隻手一直在顫抖,這明顯是說謊的表現,除此之外,警方還發現,梁少初的左手中指關節處有一道划痕,當警方要求他解釋清楚划痕的來源時,梁少初卻支支吾吾地說不清楚。
在確立了梁少初的嫌疑後,警方最終拿到了法院的搜查令,於是,幾名警員帶著梁少初來到了梁少初的家中。對其家中進行了詳細的搜查,在這個過程中,梁少初顯得十分慌亂,他站在客廳裡來回踱步,生怕警方會搜到什麼。

最終,警方在梁少初的家中搜到了一把部分損壞的菜刀、一個橡膠錘、一卷封口膠帶、一些缺頁的中文報紙和成捆的塑膠袋。
其中,報紙缺頁的地方和發現屍塊的報紙完全吻合,塑膠袋和發現包裹屍塊的塑膠袋屬於同一樣式。而橡膠錘和菜刀則被新加坡警方認為是梁少初用來分屍的工具,因為普通的菜刀想要分割屍體,必須藉助外力,所以梁少初使用了橡膠錘。

因為菜刀上有豁口,如果法醫能在劉紅梅被分割的屍塊上找到金屬殘留,然後證明這些金屬殘留就來自於豁口的菜刀,則可以證明,這把菜刀正是分割劉紅梅屍體的兇器。
從眼前搜集的證據來看,警方只能掌握到一些間接證據,直接證據包括指紋、DNA、目擊證人等都沒有搜集到,這也導致警方無法給梁少初定罪。
警方當時懷疑梁少初家中就是案發現場,警方加大搜查力度,不放過任何角落。儘管梁少初家中的廁所被刻意清理過,看起來非常乾淨。但最終警方還是在馬桶底部邊緣處發現了一個直徑2毫米的紅色污漬。
隨後,技術人員立刻提取了這塊紅色污漬,經確認這是一塊血跡,並且血跡來自於被害人劉紅梅,這足以證明,劉紅梅生前來過梁少初的家中。
面對鐵證,梁少初終於承認了殺害劉紅梅的事實。那麼他的作案動機和犯罪過程又是怎麼樣的呢?

起初,警方並沒有實時對外公布案件進展,只是列出了本案的嫌疑人梁少初,很快,新加坡媒體跟進報道了此案,而在媒體的不斷挖掘中,梁少初和被害人劉紅梅的不倫戀也成為了人們探討的重點。
當時外界的輿論普遍認為,梁少初之所以殺害劉紅梅,是因為劉紅梅逼婚不成提出分手,從而惹怒了梁少初,最終慘被殺害。
與此同時,中國媒體也相繼跟蹤報道了此案。劉紅梅的大姐劉紅英接受了新加坡媒體的採訪,她表示,妹妹遇害這件事還沒有告訴自己的父母。
父母年齡大了,身體不太好,他們不希望父母被這件事打擊到,於是案件發生後,子女們便讓父母離開了長春,去到了一個沒有熟人的地方躲避風頭。與此同時,劉家人拒絕了所有中國媒體的採訪,他們不希望這件事在中國引起巨大迴響。

大姐劉紅英在接受新加坡媒體採訪時談及了劉紅梅在2004年10月份回國探親的經歷,她表示上次妹妹回國時,就曾提到自己的男上司梁少初。
「紅梅說,她工廠的一個管工很照顧她,對她很好。那時,我覺得紅梅很幸運,背井離鄉到新加坡工作,遇到一個這麼照顧她的人。」大姐劉紅英說道。
當被問及劉紅英是否知道劉紅梅和梁少初的戀情時,劉紅英顯得異常激動,她表示,紅梅是一個單純的好女孩,絕對不會跟一個和自己年齡相差20多歲的人在一起,更不會破壞人家的家庭。
當她聽到劉紅梅被自己的男上司殺害後,她說道:「兩個人的年齡相差這麼遠,我一直以為他(嫌犯)這麼照顧紅梅,是出自父親對女兒的關懷,或者一個長輩對晚輩的呵護,萬沒有想到,紅梅口中的好管工,竟然是犯罪嫌疑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男上司一廂情願……」
話說回來,當梁少初承認了自己殺害劉紅梅的事實後,他又是如何和警方交代自己的犯罪過程和動機的呢?
梁少初告訴警方,2005年6月15日早上下班後,他便邀請劉紅梅到他家裡一聚。因為當時,妻子和大女兒在泰國度假,兒子在大學裡讀書,小女兒也外出上學了,家裡沒有人,他和劉紅梅在家裡約會更刺激也能省去酒店的費用。

之後,劉紅梅在上午9點50分左右來到了他的家中,之後,兩個人便坐在床上聊天,但聊著聊著,劉紅梅的情緒顯得有些激動,她表示自己不願意再過這種偷偷摸摸的日子,自己希望梁少初能夠和她一起回到中國發展。
但在梁少初看來,他自幼在新加坡長大,在新加坡結婚生子後,又有高薪工作,根本無法下定決心為了劉紅梅到中國發展,所以他拒絕了劉紅梅,但此後劉紅梅情緒變得更加激動,在這種情況下,她居然提出了殉情的想法。
劉紅梅告訴梁少初,既然你怕這怕那,不如我們一起離開,到了天堂我們就可以永遠在一起了。
此時,梁少初吞吞吐吐不知如何回應。隨後,劉紅梅告訴梁少初,如果你害怕,就讓我先來,但你保證一定會來。
看到劉紅梅如此堅定,梁少初便點頭答應了。
隨後,梁少初從卧室拿來一塊毛巾,然後兩人面對面坐著,梁少初便用毛巾纏繞著劉紅梅的脖子,試圖讓她窒息而亡。
最終當梁少初看到已經死亡後的劉紅梅後,他感覺到非常害怕,此時他已經沒有勇氣離開世界,於是他便想到了如何處理現場,如何隱瞞這一切。
在拋屍以後,梁少初對家中的浴室進行了大規模的清洗,整個過程持續了數個小時,他自認為已經清洗非常乾淨了,但卻忽視了馬桶下方的一塊血跡。

到了下午6點鐘,梁少初還和往常一樣,出門前往公司上班,上班時,他還假裝不知道劉紅梅去了哪裡,還讓工友給其打電話。
如果真像梁少初這麼說,他殺害劉紅梅就沒有任何動機,謀殺罪也會不成立,可能最多判個誤殺,坐幾年牢就出來了。但警方聽完了梁少初的供述後,還是發現了很多漏洞。
在走訪調查過程中,劉紅梅的姐姐告訴警方,妹妹在6月14日的時候和自己打過電話。當時劉紅梅還很開心地告訴自己,自己馬上要參加英語考試了,自己很有信心通過考試。並且妹妹也計劃好要留在新加坡讀大學,她也有信心考上新加坡的大學。
同時,劉紅梅在新加坡一家英語培訓機構的老師也告訴警方,6月14日,劉紅梅和他進行過短暫的電話通話,劉紅梅詢問他,後續的課程時間與安排,這證明她對未來有著清晰的規劃。

其次,劉紅梅歷盡千辛萬苦,花了仲介費才來到了新加坡,為了新加坡綠卡,甚至甘願和大28歲的梁少初發生不倫戀,所以她不可能會想著帶著對方回到中國生活,這不可能也不現實。
最後,在得知姐姐劉紅偉即將在2005年9月份和姐夫舉行婚禮時,劉紅梅還十分期待,並希望能夠擔任姐姐的伴娘,劉紅英在去世前幾天表現出的樂觀態度,讓人難以相信她有輕生的動機。
隨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又掌握了一條關鍵的證據。
原來在案發前,被害人劉紅梅曾撥打過報警電話,2005年6月13日中午,劉紅梅撥打了報警電話,聲稱自己的銀行卡丟失了,警方接到報案後,還沒來得及調查,劉紅梅就遇害了。
但當負責這起案件的林警官回想起這起案件時,他果斷地抓住這條線索,並通過調查這起銀行卡丟失案尋求案件突破。
最終,林警官根據劉紅梅銀行卡的取款記錄,調取到了當天使用這張銀行卡取款的監控畫面。
畫面中,一個男子頭戴鴨舌帽,看起來像是在故意躲避鏡頭,但林警官還是一眼就認出來了,這個頭戴鴨舌帽的男子正是劉紅梅謀殺案的嫌疑人梁少初。

這讓警方很好奇,梁少初為何要偷劉紅梅的銀行卡,而且他在其中也只取出來2000新元,這些錢值得他犯盜竊罪嗎?
在調查過程中,劉紅梅在工廠的同事告訴警方,梁少初曾給過劉紅梅2000新元,讓她報讀英文課程。
所以警方推測,當梁少初得知劉紅梅打算與自己分手時,他便偷了劉紅梅的銀行卡,然後偷偷地去ATM機上取錢,這就是想拿回自己在劉紅梅身上花的錢。但他沒想到,就為了這2000新元(約新台幣5萬),劉紅梅選擇了報警。
2005年6月26日,被捕10天後,面對大量的證據,梁少初最終認罪,和警方坦白了一切。梁少初告訴警方,2005年6月13日早上7點鐘,他和劉紅梅下了夜班後,便來到工廠附近的酒店開房,趁著劉紅梅洗澡的時候,他便偷走了劉紅梅的銀行卡,之後在ATM機裡取了2000新元。

但讓他意想不到的是,劉紅梅居然在沒有和他商量的情況下,直接選擇了報警。他擔心劉紅梅會從監控錄中認出他,如果他因盜竊罪被捕並定罪,那麼他出軌的真相就會被家人和所有認識他的人知曉。如果他們知道了真相,他可能會失去工作、名譽以及家人和朋友的尊重。
正是因為如此,他有了殺害劉紅梅的想法,並且要趕在劉紅梅前往警局配合調查銀行卡失竊案之前除掉劉紅梅。
於是在2005年6月15日早上,梁少初給劉紅梅打電話,並把她誘騙至家中,隨後趁其不備,在身後勒死了她。
如此一來,案情總算是真相大白。
2006年5月3日,劉紅梅被謀殺一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到了法庭上,51歲的梁少初當庭翻供,他表示在警局受審的過程中,林警官通過兩瓶中藥茶博取了他的信任,誘使他寫下了那些不利於自己的供述。
但隨後林警官出示了執法記錄本,記錄本裡清晰地寫著,在梁少初認罪一周後,梁少初突然感覺到自己很燥熱,之後,林警官才去幫他買了兩瓶中藥茶。
不過,最終法官還是裁定梁少初的供述可以作為證據採納,允許他當庭翻供。
隨後,梁少初對法官說道,劉紅梅是心甘情願地讓自己將其勒死,以此來表達對他的真心和愛。這和他第一次面對警方的審訊所述如出一轍。
但隨後,警方提供了多項證據,證明劉紅梅沒有自殺的動機。
在法庭上,法官讓梁少初演示一下他是如何用毛巾勒死劉某,當時,梁少初的律師蘇迪森則扮演受害者劉紅梅,結果在演示的過程中,梁少初居然漏出了一絲詭異的微笑。

2006 年 5 月 19 日,經過 16 天的審判,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鄭永光裁定梁少初謀殺罪名成立,判處其絞刑。隨後,梁少初歷經兩次上訴,但都被駁回。2007年11月30日,52歲的梁少初在新加坡被執行絞刑。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來源:tout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