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放婦幼識別證!準爸爸「停婦幼停車格」仍被罰600 關鍵原因曝光「他少做1事」
日前,一名人夫在「Threads」上發文,透露前幾日載懷孕老婆出門,在有申請「婦幼專用停車證」的狀態下,停放車輛於婦幼專用車位,更將該停車證夾在前擋風玻璃上,但仍收到寫著「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違反停車場法第32條之規定,依法處以新台幣600元罰鍰」的罰單,相當傻眼。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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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網友們看到後也紛紛留言,透露整體而言雖然沒有問題,但可能是漏掉一個小細節,「要寫日期喔!這次可以回去申訴說看看,但不一定可以撤銷」、「打去申訴,補上日期後符合規定可以撤銷」、「要有日期啦,不然有的人以為可以用一輩子」、「我的有日期一樣被檢舉,說要去登記車牌號碼」、「我的一開始也沒任何的戳記,在被別人檢舉前看到了跟您類似的貼文,產檢拿著去給醫生壓章,醫院的醫生竟然也不知道要蓋才可以」、「我也是,但我是小朋友版本,而且我車上還有2張汽座,這個可以申訴,去補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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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這名人夫也於文章後續補充,證實應該是該證上沒有註記日期導致,「被拍的時間是我已經停了2個小時」、「婦產科沒有幫我們寫(日期),本子給我們後就開始上產前教育了」。他也無奈表示,他們家所選定的婦產科,當時除了沒有寫上日期,事後也沒告知要寫,讓他吃了一記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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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來源:Threads
據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官網資料顯示,若有「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需求,可以帶著預產期前的孕婦、6歲前的幼童之健康手冊,至停管處轄管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服務台、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親子館等單位領取識別證,並要記得註記有效日期,否則仍視為無效。
其實網友說的也有道理,若沒有註記日期,那豈不是可以用很久都沒人發現?大家若有相關需求,也要自己注意啊~
資料來源: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