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抱女友跳河輕生」!幾秒後「反悔上岸」回頭嚇傻了
「你們採集的DNA匹配上了。」去年4月,尋找失蹤女兒17年的徐女士接到警方的一通電話,重燃了她找到女兒的希望。但就在兩個月後,確認的消息卻讓徐女士夫婦陷入崩潰,他們採集入庫的DNA,和2008年從溫州蒼南縣河裡打撈上的一具無名女屍匹配成功。
徐女士告訴記者,當年女兒小李到溫州務工並在當地戀愛,「她在向男友提出分手后失聯,這麼多年我一直在找她,沒想到等來的卻是這樣一個結果。」案件材料顯示,小李的男友梁某因不滿分手抱著女友一起跳河自殺,但後來梁某自己卻獨自游回岸上逃離,其於去年年底在貴州老家被抓獲。目前案件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女兒和男友失聯17年
家屬一度以為二人私奔
徐女士告訴記者,2007年,她的小女兒在初中輟學之後,和大姐一起到溫州市蒼南縣進廠打工,「就在2008年春節,大女兒告訴我,小李在那裡談了一個男朋友。對於這段戀情,我沒有支持,但也沒有反對,卻沒想到小女兒在春節返工后不久,就和她的男友一起失聯了整整17年。」

圖片來源:《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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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記得,大女兒曾告訴她,小李失蹤的前一天,抱著一小箱紙折的小星星想還給梁某並提出分手。「但她這一去,就再也沒有了消息。」
女兒失聯后不久,徐女士又從大女兒那裡聽到了小李的去向,「她從一起打工的閨蜜及其男友那裡得知,妹妹和男友梁某一起去廣東了。就在當年,我大女兒的男友通過社交軟體和梁某取得聯繫,他稱兩人一起在東莞的一家玩具廠里打工,當時我們將信將疑。」
女兒失聯的當年,徐女士和丈夫李先生還曾去東莞找尋,並未找到梁某所稱的玩具廠。「當年我們在當地找了很久,還貼了尋人啟事,仍一無所獲。因為我們並不支持女兒的這段戀情,一度以為她和男友失聯是為了躲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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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當年貼的尋人啟事
隨著時間的推移,徐女士越來越覺得不對勁。「我的三個女兒中,只有小女兒是我一手帶大的,在她失蹤的時間裡,我無時無刻不在想她。按理來說,就算是私奔,也不至於三年都不跟家裡聯繫。」2011年,徐女士輾轉聯繫到梁某的姐姐和母親,「沒想到她們也聲稱不知道梁某去了哪裡,但當年感覺梁某的母親並沒有我們那種焦急擔憂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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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去到小梁的貴州老家
女兒因提分手被男友抱入河中溺亡
嫌疑人案發17年後在家中被捕
李先生掰著手指頭數著記者,女兒失蹤17年來,他們一共去梁某的貴州老家找過女兒7次。「每次去他家,他的母親都會熱情地招待我們,根本察覺不到有什麼異常。」
徐女士夫婦最後一次去梁某的貴州老家是在2023年,「那個時候馬上就要春節了,我想趁著這個時間,看看梁某會不會帶著我女兒回去過年。」徐女士稱,他們一家開車到當地並未暴露行蹤,只是在遠處暗中觀察梁家有無異常,「大年三十的前一天,我們在街上被梁某的家人碰到。他們仍舊熱情地邀請我們到家中做客,這次我們去了他們家后,把每個房間都看了一遍,感覺到哪裡不對勁,又說不上來。」
2024年11月,徐女士通過警方採集了DNA入庫,沒想到在5個月後就收到了疑似匹配上的消息。「當時我們的心裡是既害怕又期待,害怕收到不好的消息,也期待女兒能平安回來。」又過了2個月,警方傳來了DNA確認匹配上的消息,可接下來警方講述的細節,讓徐女士夫婦幾近崩潰,直接癱倒在地,「溫州蒼南警方告訴我,2008年他們從河中撈出來一具無名女屍,遺體當年打撈后早已被火化,這具屍體留存的DNA與我們的完全匹配。」

圖片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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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究竟是怎麼溺亡的?2025年12月,徐女士再次收到警方的消息,涉嫌殺害小李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已在其貴州老家被抓獲,目前該案已經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檢方出具的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08年年初,被告人梁某與被害人小李(案發時均十六周歲)同在溫州蒼南縣一廠上班,后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2008年農曆2月中下旬的一天晚上,梁某與小李相約散步,散步至一河邊時,梁某不滿小李提出分手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他環抱小李強行跳河自殺,梁某不顧小李在水中掙扎試圖共同赴死。後梁某因嗆水難受,產生求生意識,游回岸上,但其未採取任何措施營救在河裡的小李,放任其在河裡掙扎,致小李溺水死亡。後梁某逃離現場並躲避偵查,直至2025年12月在家中被抓獲歸案。
檢方認為,某梁因情感糾紛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梁某作案時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徐女士還告訴記者,小梁歸案后,他的家人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審。
徐女士表示,目前案件尚未確定開庭時間,但她希望「法院可以重判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