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放學遭噩耗!奶奶當場慘死「7歲女童截肢搶救」
一場交通肇事,讓張銘(化名)的生活被徹底改變。
2025年11月3日,張銘的母親彭女士騎著電動自行車接兩個孫女放學,途經上海閔行區一路口時,被一輛混凝土攪拌車撞倒並輾軋,彭女士當場死亡,張銘7歲的大女兒張圓(化名)送醫后雙腿高位截肢。

張銘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肇事車輛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26年8月,肇事司機張某傑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但是相應的索賠、追責等並未終止——事發前,涉事車輛近一個月內多趟運輸超載;民事立案后十幾天,涉事企業的註冊資本從2000萬減至50萬,並因此被行政處罰等。
張銘認為,涉事車輛的超載並非偶然,他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希望有關部門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涉事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Advertisements
9月11日下午,張銘與肇事司機、車主、涉事企業等相關方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一審開庭,未當庭宣判。
祖孫三人放學路上被混凝土攪拌車輾軋,奶奶當場死亡,孫女高位截肢
2025年11月3日下午,張銘從工作車間出來拿到手機時,距離事發已經過去了一個多小時。交警在電話中告訴他,他的母親和兩個女兒當天下午4點遭遇車禍,大女兒傷勢很重,已送醫搶救,小女兒則受了一點擦傷。對方沒有正面告知其母親狀況,張銘預感到情況不妙。

Advertisements
但慘烈程度仍然超出了他的想象,當天下午,母親彭女士騎著電動自行車載著放學的兩個孫女回家,沿著寧華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銀秋路路口,司機張某傑駕駛一輛混凝土攪拌車在此路口右轉,貨車車頭與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母親倒地后被輾軋 ,當場死亡。
大女兒張圓的情況也很不樂觀:失血性休克,開放性股骨幹骨折(雙下肢截肢術后),骨盆骨折,下肢撕脫傷……張銘告訴記者,女兒在重症監護室住了20多天後才轉到普通病房,雖然保住了命,但是卻永遠失去了雙腿。
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交通管理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37歲的司機張某傑駕駛載物超載(超載率81%)的機動車遇綠燈亮時,轉彎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通行,在事故中有過錯,由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彭女士及兩名乘車人無責任。
張銘告訴記者,事發地位於閔行區銀秋路與華寧路交叉口,雖然地處上海外環,但是附近有多個居民小區和學校,屬於人口密集區域。肇事車輛不僅嚴重超載,還沒有遵守大貨車「右轉必停」的規定。據公開信息,上海市於2021年開始試點「大車右轉必停」,要求大型車輛駕駛人進入路口后先停,觀察非機動車、行人情況,確認安全后再起步通行。
2026年8月,張某傑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
Advertisements
事發前近一個月內,涉事車輛多趟運輸超載,立案后涉事企業減資被罰
處理完母親的後事,肇事司機被判處有期徒刑,女兒張圓也進入漫長的治療和康復周期,但是張銘對相關方的索賠、追責並不順利。
張銘稱,根據警方調查結果,事故車輛的車主名叫賀飛(化名),他聘請了肇事司機張某傑開車,案發時張某傑上崗僅三四天。賀飛將涉事車輛掛靠至上海某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文物流」)。事故發生時,張某傑是在為上海某廈混凝土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廈混凝土公司)運送混凝土。

Advertisements
事後,張銘從代理律師處了解到,這輛事故車輛在事發前近一個月內,多趟運輸都存在超限裝載的情況,「這證明超載並非偶發」。今年4月,張銘向公安機關提交了《刑事報案書》,希望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涉事企業相關負責人的刑事責任,目前未得到回復。9月11日上午,記者聯繫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多部門,未獲有效回應。
張銘告訴記者,事發后,經當地多部門協調,車主賀飛已賠償其40餘萬元,某文物流賠償其5萬元左右,其他涉事方並未賠償。
11日,記者聯繫到車主賀飛,對方回復:「哪個大貨車不超載,不超載飯都沒得吃?我們是按方量算錢的,拉得少了油錢都不夠。」他表示,事故發生后,他已掏空積蓄賠付給受害者。
某文物流相關負責人高均(化名)稱,事故車輛是掛靠在他公司名下,他對車輛是否超載並不了解,「實際的經營、管理、拉貨都不是我來做,」他表示,實際經營和管理的是上海某廈混凝土,「因為這件事,我的公司也(快)破產了,對那個孩子,我們也表示同情,等判決結果出來,我盡我的能力。」
隨後,記者聯繫某廈混凝土公司,未獲有效回應。

Advertisements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刑法第134條,重大責任事故罪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本案已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符合「造成嚴重後果」的立案標準。該罪的主體不僅限於一線操作人員,包括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這意味著涉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直接負責安全的管理人員,都可能成為追責對象。
某文物流作為被掛靠單位,其刑事責任取決於是否履行了安全管理義務。根據最高檢的分析,被掛靠公司不因掛靠協議而免除其安全管理的法定義務,內部免責約定不能對抗刑事層面的法定責任。
如果某廈混凝土確實是混凝土的裝載方和運輸任務的直接指揮者,那麼,它的刑事責任風險最高。若本案中,某廈混凝土存在長期存在默許、縱容車輛超載的情況,其法人代表或直接責任人被追究刑責的可能性極大。付建稱,家屬可書面要求公安機關出具受案回執,向原公安機關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關於賠償責任,付建表示,民法典第1211條規定,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不管某文物流如何和車主約定,都要向受害人家屬承擔全部賠償的連帶責任。
Advertisements
根據公開信息,2026年1月29日,也就是民事立案后的第17天,某文物流將註冊資本從2000萬減少至50萬人民幣。

7月27日,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稱,因當事人(某文物流)名下車輛於2025年11月3日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被侵權方家屬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某文物流作為被告之一,與被侵權方家屬存在債權關係。而某文物流在變更減少註冊資本過程中未通知上述債權人。又查明,某文物流於2026年4月27日完成整改,將註冊資本變更為2000萬元人民幣。
張銘及其親屬就其母親因交通肇事死亡一事,向肇事司機、車主、某文物流、某廈混凝土公司等涉事方提起了民事訴訟,案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該案於9月11日下午2點30分開庭,未當庭宣判。
Advertisements
女童雙腿高位截肢,目前已返校上課,未來康復治療過程漫長
事發后,張銘夫婦在社交媒體上記錄女兒的康復進程。在父母的陪伴下,歷經多次手術的張圓開始學習獨立使用輪椅,或者用兩個板凳當作「交通工具」來練習行走,「一切都要重新開始。」
今年9月,已離開校園快一年的張圓返校上學,開學前夕,她在家中高興地背上了新書包,還認真地給新課本包上了書皮,但是因為無法完全自理,張圓的媽媽也要陪同她返校,給予全天的照護,「工作基本上就顧不上了」。
「孩子還小,她現在只知道不疼了就好了,但是對未來還沒有概念,」最讓張銘擔憂的是,孩子目前仍處於成長發育階段,受傷處未來是否需要再次手術、何時能佩戴適合的假肢,對這個家庭來說仍然是未知數。今年4月,張銘就女兒重傷一事起訴車主、肇事司機、某文物流等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案已立案。
而對逝去母親的思念,張銘則只能壓在心裡,他告訴記者,母親遭遇不幸時只有55歲,2025年6月前後,因為要幫他接送孩子上下學,母親才來到上海,他沒有料到,僅僅是過了幾個月,母親就永遠離開了他和家人。
張銘說,今年6月左右,事發路口掛上了牌子:禁止大型車輛在固定時間段通行,他想,如果早些掛上這個牌子,也許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