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兒子女友268萬留學費!分手後「她翻臉想把錢討回來」 怒告上法院「最終判決出爐」

  • author John doe
  • 2025-06-23

情侶之間總會因為金錢問題而引起紛爭,分手後對於彼此的花費是否該討回來,更是極為爭議的討論議題。中國浙江一名焦姓男子與福建女友蘭芝(化名)從大學時期便開始交往,期間兩人更一同到國外留學,焦母稱前後借了6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68萬)給對方作為留學使用,怎料兒子與對方分手後,她試圖將錢要回來卻屢屢遭到拒絕,於是將其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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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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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TWANT》報導,蘭芝是在2016年到2018年間和前任一起出國留學,針對焦母的說法,蘭芝則稱前男友母親是基於對她的喜愛與信任,且認為她能夠照顧焦男的生活起居,所以當她提到沒錢負擔出國費用時,焦母才承諾無償資助部分費用,且從沒說過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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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蘭芝的國外留學總支出約7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26萬),其中蘭芝父母出資1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62萬),其餘64萬多人民幣(約新台幣264萬)確實來自焦母。法院仔細審查雙方的通訊紀錄,發現焦母的言行舉止更傾向於無償資助,而非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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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法院認為,留學的學費和生活開銷等為焦母主動提出,而焦母待蘭芝如親生女兒,曾在對話中表示「幫扶你們走過人生的前一段路,是我們為人母的責任和義務」,甚至主動詢問「需要阿姨轉生活費嗎?有什麽困難要及時告訴阿姨,阿姨不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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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法院經過詳細審理後指出,在長達兩年多的資金往來期間,焦母與蘭芝之間並未明確提及借貸關係,不符合借款合同的成立條件。考量案件具體情況,法院最終判決蘭芝需返還焦母2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3萬)及相應利息,案件受理費用則由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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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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