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驚傳爆炸!燒到只剩骨架「死傷人數曝光」 釀禍原因「來自一名乘客」
日前,廣東肇慶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肇慶懷集「2·12」較大道路運輸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乘客違規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車輛超員載客,屬地及有關監管部門對客運安全監管不到位,客運車輛在道路運輸期間發生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報告指出,2025年2月12日8時50分,駕駛員李某勝駕駛粵H14052號牌中型客車從懷集縣洽水鎮新崗林場往鳳崗鎮客運站行駛,9時37分許,該車行駛至813縣道洽水鎮東園村路段時,車廂行李突然起火蔓延車廂。駕駛員李某勝立即停車,打開車門疏散乘客。
圖片來源:《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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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安、消防部門到場救援,現場明火於10時03分被撲滅。本次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5人受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為789.5萬元。
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乘客羅某初攜帶塑料瓶裝汽油、導線和鉛酸蓄電池上車,該電池正負極意外短接,產生高溫電弧,引燃了周邊可燃物和攜帶的塑料瓶裝汽油,蔓延至整個車廂成災。
圖片來源:《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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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指出,目前,事故車輛責任單位——懷集交通運輸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劉某田、總經理李某民、駕駛員李某勝3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事故客運車輛乘客羅某初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圖片來源:《巴士的報》
對於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及相關材料,移交市紀委監委。對有關人員的黨紀政務處分等處理意見,由市紀委監委提出。
調查報告還建議,對懷集交通運輸公司安全部部長凌某、懷集交通運輸公司車隊長盧某東2人給予行政處罰;對懷集交通運輸公司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