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當心!政府示警「買1物」最高罰30萬
網路購物注意!為了防範鼠害和蟲害,許多人都會上網交易購買「殺鼠劑」、「殺蟲劑」,對此彰化縣環保局嚴正提醒,這類「環境用藥」屬於管制品項,絕非想賣就能隨意販售。光是去年一整年(115年),全縣就抓到多起違規個案,不少民眾原本只是想把家中用不完的防蟲藥品上網轉賣賺點小錢,沒想到東西還沒出手,就先被開出最高30萬元的罰單。

(圖為示意圖/Kasp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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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風傳媒》報導,彰化縣環保局最新統計顯示,在所有違規裁罰中,「除蟲類產品」就佔了56%,其次則是「防蟎除蟎產品」,以32%緊追在後。官方進一步整理出民眾最容易誤觸的「網購違規三部曲」:第一是無證刊登廣告,也就是沒有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販賣業執照」或「病媒防治業執照」,就在蝦皮、臉書社團等平台宣傳產品有殺蟲、防蚊、驅鼠效果;第二是販售非法偽藥,上架來路不明甚至冒用環境部核准字號的劣質藥品;第三則是私售國外帶回的藥品,像是許多人去日本、韓國旅遊時順手買的防蚊掛片、止癢除蟲藥,回台後發現用不完就放上網拍賣,這已經嚴重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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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特別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環境用藥3不原則」:不刊登、不亂買、不推薦。首先,沒有合法證照就絕對不能在網路刊登任何環境用藥的販售訊息;其次,拒買標示不清、來路不明或沒有環境部核准字號的防蟲防鼠商品;最後,別在公開網路平台隨意宣稱或幫特定產品背書其殺蟲、防蟲效果。民眾如果想確認手上產品是否安全合法,可以到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的「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輸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就能秒查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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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罰則方面,賣家處罰最重。如果賣的是台灣合法蚊香、殺蟲劑等產品,但沒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只要在網路寫出「防蚊、殺螞蟻」等宣傳字眼,就屬於「非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可罰6萬到30萬元;若是販售「國外帶回」或「非法偽藥」,罰金更高達30萬到150萬元。買家雖然通常不會被罰,但若委託代購或從國外網購直郵回台,就會被視為「輸入者」,同樣面臨30萬到150萬元的重罰;如果買來再轉手賣出,身分就變成賣家,一樣會被開罰6萬到30萬元。

(圖為示意圖/Biome)
來源:st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