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104天遭吃案!37歲女「找到後已成腐屍」 家屬「一看搜救紀錄」氣炸痛哭
南韓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失蹤案吃案事件!37歲張姓女子今年5月外出後就再也沒回家,男友著急報警,沒想到警方卻謊報「人平安無事」,害得家屬苦等3個多月,如今證實當事人早已不幸身亡,遺體就在住處附近被發現。

根據《韓聯社》報導,濟州警方24日上午近11點,於濟州市翰林邑洙源里一處棕櫚園附近,發現疑似失蹤104天的張姓女子遺體。現場還尋獲她生前穿著的衣物、手機、金手鐲及拖鞋等隨身物品,但未發現任何遺書。由於屍體已嚴重腐敗,無法從外觀辨識身分,不過衣物及物品狀態都與失蹤前一致。警方研判從屍體狀況來看,涉及他殺的可能性不高,遺體將送交相關單位進行鑑識,以釐清身分與死因。值得注意的是,陳屍地點距離她長期居住的地方僅約1公里,步行只要10多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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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ETtoday》
更令人憤怒的是警方處理態度。張女5月12日晚間10點多離開住所後失聯,男友於5月15日晚間近7點向濟州西部警察署報案。沒想到接手的A姓警長在接獲通報約2個半小時後,竟擅自致電男友謊稱「已經和她聯絡上了,她很平安,只是要求別告訴你行蹤」,隨後便將案件私自改為結案狀態,甚至在失蹤者管理系統中刪除張女的相關資料。因為這名警長的舉動,原本正在執行搜索的翰林派出所員警被迫撤離,中斷了救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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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張女始終沒有現身也無法取得聯繫,男友7月17日再度報案,卻因系統中有A姓警長留下「禁止向男友告知聯絡方式」的紀錄,導致無法立案。直到家屬7月19日在首爾重新通報,警方才終於重啟搜救,8月初開始聚焦翰林港一帶展開搜索。消息曝光後,南韓網友紛紛痛批:「這種警察根本該下台!」、「吃案害人枉死太可惡」、「家屬該有多絕望」、「明明就近在咫尺卻拖了3個月」、「如果當初好好找會不會有機會救到人」。

圖片來源:《ETtoday》
資料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