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振興金!「每人領6000元」發放時間曝光
受到今年初國際情勢波動的衝擊,花蓮縣政府為了穩定當地民生、活絡地方經濟,特別推出「振興經濟金」補助方案,凡是符合資格的鄉親都能領取新台幣6000元的現金補助。根據《東森新聞》、《TVBS》的報導,這項補助金採取分階段發放的模式,讓全鄉約4.2萬名居民都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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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波發放作業從7月20日開始,一直持續到8月14日為止,各村落陸續完成現場發放任務。不過考量到部分鄉親可能因故錯過領取時機,花蓮鄉公所貼心加開第二階段的補領服務,讓來不及領錢的民眾還有機會把這筆補助金拿到手。補領作業將從8月19日正式啟動,一路開放到11月30日截止,受理時間為期間內的每個星期三,從早上9點到下午4點都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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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順利領取這筆振興金,必須同時符合兩項戶籍條件:第一是在2026年3月1日之前就已設籍花蓮鄉,第二是在2026年4月28日當天仍在籍的民眾。只要滿足這兩個條件,就能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前往鄉公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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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則要看由誰來領取而定。如果是本人親自前往,只需攜帶身分證和印章即可;若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除了自己的身分證和印章外,還必須附上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特別的是,未成年人需由法定代理人攜帶雙方身分證和印章辦理;若符合資格的鄉親在領取前不幸離世,全體繼承人可推派一名代表,備妥個人身分證、繼承人共同委任切結書,以及離世者的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前往領取。鄉公所提醒符合資格的鄉親,務必把握時間前往辦理,以免錯過這波現金補助的機會。